中拍协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等到贵州开展《破产法》实施与修改调研
发布时间:2021-10-6 浏览量:4117次
7月29日下午,《破产法》实施与修改专项课题组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座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黄小坚、法咨委主任委员龙翼飞、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秘书长徐阳光,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咨委有关专家等组成的调研组,以及贵州省高院副院长王霞,贵州省高院及贵阳市中院破产审判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姜启波主持。
调研开始时,黄小坚会长简要介绍了拍卖行业发展情况。拍卖行业与破产法有着历史的渊源,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在改革开放中刚刚恢复的拍卖行业就最早参与到了破产资产的处置当中,发挥了应有的贡献。他表示,拍卖是破产资产处置的最佳渠道之一,拍卖行业愿意为企业破产法治建设,特别是《破产法》的实施与修改工作多做贡献。